投诉类型 | 恶意增项 | 投诉人 | 金逸* | 被投诉单位 | 上海聚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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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日期 | 2024-08-18 | 装修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814弄11号**** | 项目负责人 | 柳爱锁,吴苏* |
投诉状态 | 已处理 | 投诉人手机 | 1590078**** | 被投诉人手机 | 柳:18964110138;吴:1362173**** |
投诉详情
在和聚通公司确认合同外增项的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所有聚通提出增项均未事先和客户确认该项目施工所产生的预估费用,部分所谓增项均是先施工,后和客户确认增项,涉嫌恶意增项,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例如刷墙固1200元,制作门外台阶8000元,玻化砖刷界面剂800元,堵洞等) 2.所谓增项一味归类为合同外增项,想要规避合同中甲方对于设计方案认可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例如,在客户确认设计方案中的效果图且一直未提出修改的情况下,把本身预算合同中漏报的工艺(如灯槽安装和制作,马桶移位,隔音棉预估误差,强电箱安装,护角条等)归为合同外增项。 3.偷换客户诉求中的概念,夸大施工项目以达到增加合同外增项金额的目的,例如客户提出因为一部分墙面有洗墙灯,为了保证灯光效果,希望部分墙体砌的平一点,公司方提出那你这个墙面要做垂直和找平工艺,在客户本身墙面没有较大误差和不垂直的情况下,不和客户沟通这个项目的金额,直接采用误差2cm以内腻子找平工艺对全屋墙壁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才告知客户这个项目金额1万
处理状态
调解成功
处理结果
已反馈企业负责人,双方已约好本周日到企业协商沟通解决。
8月26日企业回复:刚才跟工程主管联系沟通。最终确定时间不变,还是本周天(9/1)约客户到公司,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详细沟通协商处理 。争取这次协商双方可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8月26日企业回复:刚才跟工程主管联系沟通。最终确定时间不变,还是本周天(9/1)约客户到公司,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详细沟通协商处理 。争取这次协商双方可达成一致,解决问题。